山西工程造价关于疫情补助的规定
〖壹〗、山西工程造价关于疫情补助的规定主要包括疫情防控费用计入工程造价、不同情况下的费用调整以及应急抢建项目计价方式等内容,具体如下:疫情防控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施工期间 ,按照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疫情防控措施所产生的防控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

〖贰〗 、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处理根据山西住建厅7月19日发布的消息 ,建筑工程施工期间,若项目所在地有疫情防控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如设置隔离区、配备防疫物资、定期消杀等)所产生的费用 ,直接计入工程造价。此类费用属于工程成本的一部分,无需额外协商或调整 。
〖叁〗 、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 ,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这一规定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费用支持依据,避免因防疫成本增加导致的经济纠纷 。
〖肆〗 、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 ,可计入工程造价。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
〖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拖欠工程款 ,并针对复工复产中的多项问题提出具体措施。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指南》明确,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口罩、消毒物资 、体温检测设备等)可计入工程造价。
〖陆〗、公路工程造价中,新冠疫情事件可作为不可抗力因素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 ,具体索赔原则和内容如下:工期索赔:工期顺延: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工期可以顺延 。因疫情导致的停工、复工延迟等,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申请工期顺延。例如 ,若因疫情导致关键线路上的材料设备到货延误,应顺延工期。
住建部: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拖欠工程款 ,并针对复工复产中的多项问题提出具体措施 。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指南》明确,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口罩、消毒物资、体温检测设备等)可计入工程造价。
〖贰〗、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
〖叁〗 、防疫费用应计入工程造价,且不得摊派到务工人员。
〖肆〗、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 ,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 、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 。这一规定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费用支持依据,避免因防疫成本增加导致的经济纠纷。
〖伍〗、国家层面及司法解释支持住建部《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202109)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为地方文件提供上位法支持。比较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指导意见(一)(202004):涉及不可抗力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为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提供法律依据 。

山东住建厅发布通知,因疫情造成窝工或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_百度...
山东省住建厅发布的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造成的施工降效 、窝工及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相关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并通过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确定。 具体内容如下:费用承担范围 窝工与赶工费用:因疫情防控导致施工效率下降(降效)、停工待工(窝工),或应建设单位要求赶工产生的费用,均由发包人承担。
山东省规定 ,即日起因防疫造成窝工、赶工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时对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相关费用作出多项调整,包括增加疫情防控措施费 、明确费用计算方式、分担原则及应急抢建项目计价模式等 。
施工降效、窝工及赶工费用:因疫情防控导致的施工效率降低 、窝工或建设单位要求赶工产生的费用 ,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担。具体金额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确定。人工与材料费用波动:因人工短缺、交通不便导致的人工成本和材料费用上涨,超出合同约定风险幅度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
不可抗力解除后 ,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一定要保存因赶工而增加的额外资金投入证据。如承包人需要调整施工工序、增加施工班组、扩大作业面 、组织机械设备、临时招工等额外资金投入。
该文件明确,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的工期延误、施工效率降低 、窝工、赶工等额外费用 ,应计入工程造价并由发包人承担 。例如,若项目因防疫要求暂停施工,承包人可依据实际损失主张费用补偿。但需注意 ,此类费用调整仅涉及工程建设环节,与配套费征收无直接关联。
山东省:除防疫费用外,施工降效、窝工及赶工费用也计入工程造价 ,由发包人承担 。泉州市:疫情防护物资 、临时隔离设施、场地消杀、防护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复工人员隔离观察费用(住宿 、伙食、管理费)由双方协商分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的0.66%计算。
国家新冠疫情减免费用政策
国家新冠疫情减免费用政策涵盖税收、社保费 、租金、物业费、治疗费用减免及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税收减免政策: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非湖北省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湖北省则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
近来国家并未对新冠肺炎患者使用ECMO的费用实行统一的全额减免政策 ,但部分费用可通过医保 、财政补助等途径获得一定程度的报销或减免,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需根据当地政策及患者参保情况确定。
从2月到6月,对全国(湖北省除外)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从2月到4月 ,对全国(湖北省除外)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 、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湖北省从2月到6月对各类参保企业免征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个人无需支付。此外,除了意外险 ,医疗险、寿险和重疾险在特定情况下也能提供赔付。国家承担新型肺炎治疗费用政策支持:早在1月21日,国家就将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肺炎纳入了乙类传染病,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表示 ,治疗费用由国家和政府承担 。
新冠肺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 、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和租金减免等方面。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针对特定人群,如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 、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工程造价对防疫费用作出新规定 。
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 ,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这一规定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费用支持依据 ,避免因防疫成本增加导致的经济纠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拖欠工程款,并针对复工复产中的多项问题提出具体措施。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指南》明确,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口罩 、消毒物资、体温检测设备等)可计入工程造价。
明确规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需计入工程造价 ,且不得转嫁至务工人员承担 。
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
山东省规定,即日起因防疫造成窝工、赶工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时对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相关费用作出多项调整 ,包括增加疫情防控措施费、明确费用计算方式 、分担原则及应急抢建项目计价模式等。
在建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拟建工程同样执行此规定。过渡期处理:2023年1月8日至通知发布前已发生的费用,施工企业需留存书面证明资料(如防疫物资采购发票、人员隔离记录等) ,并通过签证程序按实际支出结算 。









